公告:    创业点子交流Q群:1899499  欢迎大家加入交流!  [冰封的记忆  2007年8月1日]            路桥人网_WWW.LQRW.COM_在您创业路上,帮您越过成功之桥!  [冰封的记忆  2007年7月25日]        
·设为首页·加入收藏·网站地图·联系我们
  • 首页
  • 创业
  • 资讯
  • 指南
  • 故事
  • 谋略
  • 工商
  • 金融
  • 网店学校
  • 老板学院
  • 风险投资
  • 赚钱哲理
  • 创业库
  • 证券
  • 赚钱
  • 管理
  • 审计
  • 会计
  • 财政
  • 财务
  • 税务
  • 评估
  • 网上创业
  • 商机荟萃
  • 异域创业
  • 政策法律
  • 领导力
  • 企业
  • 您现在的位置: 创业人网 >> 赚钱 >> 老板学校 >> 老板资讯 >> 老板新闻 >> 正文

    无照开店 有毒卤肉害死少年

    作者:创业学徒    文章来源:路桥人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8-3 [进入专题]

    无照开店 有毒卤肉害死少年]

        天山网讯 (记者孙瑞红 通讯 张君报道)3根指头,拈点亚硝酸盐,放进卤肉锅。没有证照的卤肉店老板王强就这样在小区门口经营了3年。有一天,一名少年吃了他卤的亚硝酸盐超标的食品后死亡。昨天,记者从乌鲁木齐市沙区人民检察院了解到,王强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被逮捕。

        王强2004年带着老婆从四川来到乌市。他们在仓房沟路广泽园小区租住下来并租了一套门面房,营业执照办不下来,王强就将“正宗四川卤菜店”的牌子挂了出去。王强学徒时,看到师傅每次卤肉都会用3根指头拈点亚硝酸盐放进锅里,就照着做了。王强的卤肉店一开3年,生意不错。

        今年5月8日,广泽园小区的刘先生一家5口吃了王强店里的卤肉后恶心、呕吐,经抢救,其他人脱险,刘先生的儿子不幸死亡。刘先生报了案,王强投案自首。经检测,死者是食用亚硝酸盐超标的卤肉引起食物中毒死亡的。



    标签:无照开店 有毒卤肉害死少年
    标签作用:您可在百度、GOOGLE等搜索引擎以及本站搜索中直接输入该标签直接找到该文章图片哦!
    郑重声明:无照开店 有毒卤肉害死少年内容由创业人网(Www.lqrw.com)网络收集整理如有违反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删除该图文,谢谢!
    创业项目推荐
    热门商机在线
    相关新闻
    综合广告
    综合搜索
    商机在线
    热门文章
    开店技巧
    合作企业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关于本站 | 文章投稿| 广告服务 | 意见反馈 | 网站地图 | 友情链接 | 联系我们
    服务电话:13534913322 服务QQ:710349271 服务邮箱:710349271@qq.com
    CopyRight(C)2007-2008 lqrw.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创业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