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创业点子交流Q群:1899499  欢迎大家加入交流!  [冰封的记忆  2007年8月1日]            创业之家_WWW.lqrw.com_在您创业路上,帮您越过成功之桥!  [冰封的记忆  2007年7月25日]        
·设为首页·加入收藏·网站地图·联系我们
  • 首页
  • 创业
  • 资讯
  • 指南
  • 故事
  • 谋略
  • 工商
  • 金融
  • 网店学校
  • 老板学院
  • 风险投资
  • 赚钱哲理
  • 创业库
  • 证券
  • 赚钱
  • 管理
  • 审计
  • 会计
  • 财政
  • 财务
  • 税务
  • 评估
  • 网上创业
  • 商机荟萃
  • 异域创业
  • 政策法律
  • 领导力
  • 企业
  • 您现在的位置: 创业之家 >> 创业 >> 创业资讯 >> 宏观经济 >> 文章正文

    我国将统一核算地方GDP

    作者:路桥人    文章来源:创业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3-22 [进入专题]

      国家统计局决定,尽快统一核算各省份GDP,以结束长期以来各省份GDP相加总数大大超过国家统计局数据的局面。国家统计局局长谢伏瞻昨日在全国统计工作会议上透露。

      北京大学中国国民经济核算研究中心蔡志洲研究员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在分级核算体制下,各地的GDP核算容易受地方政府干预,出于“政绩”考虑,往往存在高估现象。

      蔡志洲举例说,2005年,全国GDP增长率为10.2%,但各省份中,只有贵州低于这一增速,其他各省的平均增长率都超过12%。

      “只有统一了GDP数据,才能提高统计的权威性。”谢伏瞻对来自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副省级城市的统计局局长们说。

      此前,国家统计局通过“联审”提高各省份GDP数据质量。从2005年起,各省份核算出的GDP数据须上报国家统计局,通过联审后才能成为法定数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GDP数据按国际通行办法独立核算,不是将各地上报数据进行简单相加后“再砍一刀”。

      记者了解到,不仅国家统计局将对各省份GDP进行统一核算,一些省份也正进行对地市GDP统一核算的试点,“下算一级”的新的GDP核算体系正在建立。

    创业网【 www.lqrw.com 】-创业路上 与你同行


    标签:我国将统一核算地方GDP
    标签作用:您可在百度、GOOGLE等搜索引擎以及本站搜索中直接输入该标签直接找到该文章图片哦!
    郑重声明:我国将统一核算地方GDP内容由创业之家(Www.lqrw.com)网络收集整理如有违反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删除该图文,谢谢!
    创业项目推荐
    热门商机在线
    相关新闻
    综合广告
    综合搜索
    商机在线
    热门文章
    开店技巧
    合作企业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关于本站 | 文章投稿| 广告服务 | 意见反馈 | 网站地图 | 友情链接 | 联系我们
    服务电话:13968683723 服务QQ:106079595 服务邮箱:chenxuijian@Hotmail.com
    CopyRight(C) 2008 lqrw.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创业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