败诉使得丰田在中国市场的发展再次蒙上阴影
□ 本报记者 窦毅
11月24日,日本丰田自动车株式会社诉浙江吉利汽车有限公司侵犯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有了一审结果。北京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驳回(日本)丰田自动车株式会社的诉讼请求。至此,2002年以来,吉利和丰田之争,以丰田败诉告一段落。
诉讼中,丰田称吉利从2000年5月开始在其“美日汽车”上使用的车标酷似丰田“牛头”造型的注册商标,对消费者造成误导。此外,吉利未经其许可就将产于天津丰田汽车发动机有限公司的8A发动机描述为日本丰田汽车公司生产的“丰田8A”,属不正当竞争。同时鉴于“丰田”是丰田公司的注册商标,吉利未经原告同意即使用违反了《商标法》。
丰田商标早在1989年就在中国正式注册,而吉利美日汽车的商标注册成功至今已6年有余,图形商标正式使用亦过3年。但等到2002年12月丰田才提出疑义,可见商标的使用本身并没有给丰田造成直接的商业影响。而在于吉利作为一种民族经济型轿车与丰田这种国际经济型轿车产生的市场争端。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产业部副部长冯飞曾向外界指出,目前跨国汽车公司都比较关注中国的低价位市场,并把它作为长期发展的战略组成部分;而中国民营企业的学习和追赶能力非常强,外方很担心这些具发展潜力的民营企业。他认为,丰田之所以“秋后算账”,与其在华战略有关,此前它可能没有决定是否大举进入中国,而且当时的吉利极为幼弱,没能走进丰田的视野。
败诉使得丰田在中国市场的发展再次蒙上阴影,相对美国和德国企业,日本汽车业在中国发展一直处于劣势,而相对本田、日产两位同胞品牌,丰田在中国市场发展更为不尽人意。近日,丰田再次陷入“霸道”的广告纠纷,使其中国攻略越来越不光明。
来源:财经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