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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连洲透露:“地下基金”将成为富人游戏

    作者:路桥人    文章来源:财经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3-20 [进入专题]

     
        在日前举行的“中国资本市场与企业发展论坛”上,全国人大投资基金工作组组长王连洲透露,已历经两年数易其稿的《投资基金法》草案尽管将保护投资者利益作为立法宗旨,但目前关于民事赔偿条款还未拟定。他同时透露,《投资基金法》将对“地下基金”予以资格认定,使其成为“富人的游戏”,并应禁止其承诺较高的保底收益。此外,《中外合资基金法》草案已拟定,正递送国务院审议。 

      王连洲称,基金管理公司的大股东是券商和信托公司,他们的负责人多兼任基金管理公司负责人。在基金管理公司治理机制不健全和法律滞后的情况下,巨大的利益诱惑将令基金管理公司与股东间发生利益冲突难以避免。如“基金黑幕”所揭露的基金某些违规行为虽已查出,但有关部门因法律滞后而至今无法对其定性。但是相对其它机构投资者而言,基金因需要每周公布一次净值及每月公布一次投资组合,因此基金仍相对规范。《投资基金法》已将保护投资者利益作为立法宗旨,但是到目前为止,关于民事赔偿的有关条款尚未拟出,有关各方对如何界定赔付额度及行使怎样的程序等问题还未形成共识。 

      王连洲对《投资基金法》迟迟未能提交审议显然有些“力不从心”。他表示将加快立法进程。令人感到欣慰的是,有关部门已对《投资基金法》的有关内容形成几大共识:坚持统一立法,将证券投资基金及创业投资基金涵盖其中;以基金的组织形式分类基金,公司型基金将与信托型基金并列存在,为法律关系简单的公司型基金留下发展空间,并将以募集方式定性基金,将其分为公募和定向。在《投资基金法》中,将不存在私募基金的概念。 

      对于大量存在的“地下基金”,王连洲称,将对其进行资格认定,使其规范化地成为“定向基金”,因为它们是按《民法》成立的合法组织。但是中国的现实问题是社会整体信用环境较差,如果任何保底承诺,可能不会有投资者将钱委托给机构投资者。因此完全禁止保底承诺是目前不现实的事情,但应禁止较高的收益承诺。对“地下基金”进行规范后,要求其按照法律意义上基金概念运作,对其发起人和投资者身份及投资者出具额度进行细化规定,使其成为“富人的游戏”。 

      中国将于11日正式“入世”,中国基金业将成为中国资本市场开放的最前沿领域。目前已有18对中外机构“订婚”,并由技术合作转向资本合作。王连洲透露,目前众多大型外国机构投资者纷纷提出资格认定申请问题,这对合资基金法的制订形成很大压力。中国已作出承诺,中国“入世“后,外方在合资基金中可占33%的股权,3年后此比例可达49%。但是如果外国投资者作为主发起人发起设立基金管理公司,外方占33%的股权时已是第一大股东,这是目前有关中资基金管理公司中第一大股东所持股权不超过30%的规定形成茅盾。目前,《中外合资基金管理办法》草案已拟定,正送国务院审议。

    南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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